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沪松经规〔2025〕9号)文件精神,支持更多高能级产业对接重大活动在松江举办,助力“四个区”建设打响松江产业品牌,现就开展松江区产业对接重大活动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以来举办的产业对接重大活动; (二)已完成松江区产业对接重大活动报备; (三)申报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 (四)申报主体自申报之日起前两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
对企业、园区等开展符合松江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要素对接、行业交流等活动,给予经核定每场活动费用的 30%,最高 100 万元补贴。同一主体每年最高补贴 150 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产业对接重大活动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填写完可下载); (二)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由所在街镇(开发区)出具); (三)产业对接重大活动情况报告(包括重大活动举办情况、活动亮点、活动成效等); (四)产业对接重大活动费用清单及对应发票;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七)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 (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将附件(三)-(七)打包上传。上传附件材料需备注附件名称,如对复印件进行扫描,请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之后由街镇(经开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经委。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在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且所在街镇(经开区)审核同意推荐并出具《初审意见表》(需签字盖章)后,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将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综合规划和法规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三)项目评审:区经委在受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含线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后,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14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
联系科室:区经委综合规划和法规科 联 系 人:刘老师 尹老师 联系电话:37737235 37737361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3室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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