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14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能级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等规定,现将2026年松江区支持服务业企业能级进阶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主要功能和效益发生在松江区,从事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
(二)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松江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导向,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未由于“三高”(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受到重大处罚。
二、支持标准
对自2025年以来年营业收入(1-11月)首次达到对应统计门类规模以上标准的1倍、5倍、10倍且较前一年度正增长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自2025年以来年营业收入(1-11月)首次达到20、100亿元且较前一年度正增长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1000万元奖励。支持资金未达顶额的,实施晋档补差。
2020年1月1日以来已获批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行业类)支持的企业,2025年1-11月营收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以申请差额支持,已获批资金超过本次奖励标准的,不得再次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原则
(一)企业可通过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进行申报,申报须获得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镇、经开区推荐,并取得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平台即日起开放申报。
(二)避免重复支持:曾获批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或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载体类支持)且通过验收或主动撤销晚于2023年12月31日或仍未结项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次支持。由于历年市、区两级项目验收不通过或不具备验收条件造成项目核销且核销日晚于2023年1月15日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次支持。
(三)申报数据复核:申请本次支持的企业,所提交营收将进一步复核,区发改委将以复核后的数据作为标准,最终确定扶持资金发放额度。
四、申报材料
1.松江区支持服务业企业能级进阶专项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盖章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23年审计报告、2024年审计报告、2024年11月利润表、2025年11月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根据注册年度提供);
4.所在镇(街道、经开区)推荐意见;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行业地位、创新发展(获奖)情况、主要特色、区域经济社会贡献;
以上材料全部通过电子化形式上传至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应于1月23日(周五)16:30前提交至电子平台。纸质版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应于1月30日(周五)中午12:00前提交至区发改委联系人处。
联系人:马老师 37739117 汪老师 37735713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22室
邮箱:sjfgwcyfzk@163.com
附件:松江区支持服务业企业能级进阶专项申请表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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