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3-22
金科〔2022〕9号
枫泾镇、山阳镇、新金山发展公司、碳谷绿湾公司:
根据《关于下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1年第一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沪科创办〔2021〕126号)要求,按照《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 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立项等流程,现对库贝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等103家企业核定拨付补助资金5208.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604.05万元,区级补助资金2604.05万元(区本级1562.43万元、镇级1041.62万元)。
补助资金通过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并实行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第一批次张江专项发展资金拨付明细表
2.关于下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2021年第一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相关附件:关于拨付2022年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第一批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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