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0-09
各镇(园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帮助企业做优做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金山区改制上市专项资金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金山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已列入我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
2.此次申报截至2023年10月9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企业;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或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市场正式受理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或已完成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
二、项目申报要求
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需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jqfwy.jinshanqu.net,以下简称“云平台”),完成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企业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镇(园区或区属单位)应对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明确支持理由,由镇(园区或区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在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和金山区2023年改制上市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附件1作为审核意见附件上传至云平台,将附件4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赵忻怡,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忻怡 电话:021-57921750
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区政府1号楼1126室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材料:
附件1: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xlsx
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3:各镇(园区或区属单位)工作联系表.doc
附件4:金山区2023年改制上市资金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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