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0-09
各镇(园区)、相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帮助企业壮大发展,做好金山区2023年度第二批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入退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在金山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与辅导机构签署上市或挂牌辅导协议;
2.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日常经营中无重大违规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符合上市、挂牌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本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型含量高的企业、绩效评价A类企业优先。
(二)限制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入库企业,一经确定,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2.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需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jqfwy.jinshanqu.net,以下简称“云平台”),完成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材料:企业须上传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完税证明、与辅导机构签署的上市或挂牌辅导协议、近三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截至2023年10月9日)等材料。其中申请表须上传两份,一份可编辑版,一份盖章扫描版。
3.申报时间:企业须在10月17日(周二)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入库要求
各镇(园区或区属单位)应及时登录云平台,对企业入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明确支持理由,并网上下载各申报企业提供的可编辑版入库申请表(附件2),由各镇(园区或区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在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和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汇总表(附件3)上签字并盖章。于2023年10月20日(周五)下班前将申请表材料上传至云平台,将汇总表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赵忻怡。
(二)退库要求
对于已迁出、已注销、经营不及预期或发生重大违规违法等情况的培育库内企业,请各镇(园区或区属单位)进行梳理并作退库处理,标明退库理由,并在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退库汇总表(附件4)上签字并盖章。于10月20日(周五)下班前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赵忻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忻怡 电话:021-57921750
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区政府1号楼1126室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材料:
附件1:各镇(园区或区属单位)工作联系表.doc
附件2: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xlsx
附件3: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汇总表.xlsx
附件4: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退库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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