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7-01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知名孵化机构、创投机构和园区开发公司等各类主体开办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按照建成后实际运营成效,经绩效评估后,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小微企业;
2、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经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载体;
3、经浦东新区科经委备案登记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浦东新区科经委按照《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发布年度《申报指南》,申请条件请见当年的《申报指南》。
浦东新区科经委按照《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项目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浦东新区科经委按照《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项目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电话咨询:18221166722
QQ在线:22452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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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这个政策后,浦东新区还有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相关的区级配套政策吗?
绩效评估奖励与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相关政策扶持要求中的区级配套资助部分从优不重复。
本政策信息来自于最近一次申报的信息,敬请等待最新政策出台,我们将会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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