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7-11

沪浦发改能源〔2023〕063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385号,详见附件)要求,为做好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阅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围绕工业、城建、农林和生活等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的再制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项目应于202211—2023731日期间建成投产并稳定运行,已发挥资源环境效益,并于2023731日前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结环保等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审批文件、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等齐备。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811(周五)下班之前将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委预审后将相关项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评审。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佳楠          联系电话:6854208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3号楼321

 

附件: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385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710

 

 

相关附件: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