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机构: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5-12

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环节的支持,强化产医融合,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2号),现发布“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申报指南

第一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第二条  征集范围

专题、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研究

支持方式和内容: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创新药物(一类新药、二类新药)在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开展I期临床研究的,对项目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0万的支持。

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或创新医疗器械)在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开展临床研究的,对项目给予30%,最高不超过50万的支持。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5630日。

专题、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前研究

支持内容和方式:对生物医药企业联合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开展以产品上市为目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重点支持细胞基因、合成生物等新领域新赛道项目。对项目总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80万的支持。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5630日。

    第三条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医疗机构,或1家医疗机构与1家上海市的高校院所共同申报。其中临床研究(专题)的医疗机构范围为浦东区属二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级及其他区属三级乙等(含)以上医院、江浙皖三省卫健委直属三甲医院以及三省范围内的知名医科大学(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江浙皖三省医院名单附后)。临床前研究(专题)的医疗机构范围为浦东区属二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级及其他区属三级乙等(含)以上医院

3、申报单位需提交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材料、临床批件、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证明材料。其中合作协议应是202271日后签署。

4、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资金应保障专款专用。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5、目前承担浦东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并未结题的企业不能申报。

6、企业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陆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形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须含水印)、可行性方案加盖申办方及合作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PDF文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项目查新报告;

4、临床批件(专题一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材料(专题二);

5、合作协议书;

6、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材料;

7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已获知识产权、项目方案等。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236190020236201730

材料审核时间:2023621-2023628日;

申请表上传时间:2023628-2023713日。

第五条  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老师 28282783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附件:江浙皖三省医院名单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江浙皖三省医院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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