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23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10号),制定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 专项申报对象及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
2、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沪高企认指〔2021〕001 号)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2021年1月1日-11月25日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申报企业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进行电子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1、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以PDF格式上传并且方向保持正向一致且清晰可见。
2、上传附件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高新技术企业专题)申请表》;
(2)近期完税证明;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4)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历次地址变更的工商证明材料。
本指南系统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中午12:00。
四、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电话:68542222-88255
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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