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7-13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降低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提升技术创新层次和水平,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有意愿提供创新券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可以向受理部门申请入驻创新券受理平台。

科技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或长三角区域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能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专业化服务。

3、具备相关创新服务能力和资质证明,注册1年以上,专业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

4、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三、申报流程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科技服务机构可按相关要求准备和报送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

1、科技服务机构访问创新券受理工作平台(https://pdcxq.org.cn/),注册帐号并登录;

2、进入会员中心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申请通过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

现场审核

受理平台工作人员在网上申请通过后一个月内,对服务机构申请材料及附件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后一周以内,平台工作向申报单位反馈核实结论。

公示入库

受理平台汇总申报单位信息后,经浦东新区科经委复审,发布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科技服务机构可在创新券受理平台发布创新券服务产品。

四、监督与管理

1、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新区科经委将取消其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2、创新券服务机构配合受理平台定期进行服务绩效评估,更新服务信息。

3、如有信息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资质信息等),创新券服务机构应及时告知受理平台工作人员。如因信息变动未告知而造成申报项目错误立项后果,由该服务机构负连带责任。

4、创新券服务机构不再符合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条件的,由受理平台报浦东新区科经委批准,取消该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50796205  50796185

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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