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报名工作。申报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进行注册登录,登录后在“会计人才培养报名”模块中进行网络报名,按照操作手册或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流程,其中,须按要求下载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5月19日。

   特此通知。

 

附件:《沪财会〔2021〕20号》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沪财会〔2021〕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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