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12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且符合下述政策规定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需要国家、上海市及浦东新区有关部门认定的类别,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相关认定,请企业仔细阅读政策申请条件。
1.《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2.《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4.《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以上文件内容请至以下网址查询:
http://www.pudong.gov.cn/shpd/InfoOpen/CritericonFileSearch.aspx
二、申报流程
1、“上海浦东”(http://www.pudong.gov.cn)网站登录“财政扶持申报”,企业需要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
(http://www.pudong.gov.cn/shpd/news/20160607/006002_34f6acc5-4188-486b-b43c-3cbf1805ad00.htm)。
2、企业提交网上申请后,请自行留存相关纸质材料,待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通知再行提交纸质材料。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张东路1158号3号楼3楼(56号窗口、58号窗口)
受理人员咨询电话:
1、陆旭烨 50797972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2、姜宛菊 50797970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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