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16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要求,张江管委会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张江园区管委会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7年推荐类别包括: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要求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按国科发政〔2017〕40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二)申报材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填报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依托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2月2日前报送张江管委会科技创新处(张东路1158号3号楼701室,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qixl@zjpark.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张江管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推荐对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齐小林 021-33833023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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