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浦东企业在线 发布日期:2026-03-03

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本市2026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按原政策执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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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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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

http://www.ssme.sh.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并报送至注册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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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 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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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企业待网上申报状态为区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参考附件1)一份(可双面打印),并报送至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新区企业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申请表》封面,“推荐时间”请填写“2026”;“注册所在区”请填写“浦东新区”。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第一批申报时间:2026年3月6日前。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对需更名的专精特新复核企业,请与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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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到期资质复核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2026年将对2023年公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第一批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不涉及复核企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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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方式

(一)区中小企业中心

咨询电话:6881110268811105

(二)产协处

咨询电话:68542671、68542739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4225003-11、64225069

(四)市中小企业办

咨询电话:231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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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1.202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2.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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