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2-18
保税区域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保税区域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企业)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类别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以下简称“企业统计年报”)。
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高企发展年报”)。
二、统计实施方案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均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单点登录平台(以下简称“单点登录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实施。
1、组织实施:各受理点组织实施本受理点所属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企业)的企业统计年报和高企发展年报工作。各统计对象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报表。
2、填报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入库培育企业:本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
3、报表填报时限
企业“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可向受理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但最晚不超过5月10日。
企业“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
受理点“企业统计年报”审核日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5日。
4、实施方式
企业填报:企业登录“单点登录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选择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入库培育企业选择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企业按步骤完成企业统计年报,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必须修正,如果系统出现警必须提交情况说明。
部分企业报送纸质报表:2019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报表,加盖公章签字后,报送各受理点;销售额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报表。
受理点审核:对企业网上提交数据进行审核后,在系统内报送至市认定办。
受理点书面报送:辖区内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企业的《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
市认定办。
三、说明事项
1、企业无法登陆处理方法:企业如遗失“单点登录平台”账户和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按钮。企业账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户名)和管理员手机号重置密码,个人账号通过本人手机号(用户名)重置密码。如无法通过企业账号管理员或法人手机找回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企业账号申诉,根据提示重新获取密码。
单点登录平台问题:
010-88656304—6305、6315
2、连续两次未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业将被直接取消高企资格。如果企业未按时填报(已撤),请各受理点了解未填报(已撤)原因,并在统计系统中填写未填报原因。
火炬统计业务咨询:
010-88656168
3、上一年度未提交《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而被冻结账户的企业需向受理点提交情况说明,并逐级上报处理。
4、浏览器推荐使用360,Chrome等。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联系人:生娅辰 58698552
宰 浩 58697750
特此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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