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关于产业发展区域统筹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9-27

嘉定区关于产业发展区域统筹的实施意见(试行)

(嘉委发〔2017〕2号)

为加快推动嘉定产业精准转型,营造更为优良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构建具有产业特色鲜明、集群集聚发展和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嘉定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对接、落实《中国制造2025》及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产业发展领域改革举措,提升区级统筹资源配置能力,构建科学、高效、专业的招商服务体系,形成“上下协同、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开放共享”的发展合力,最大限度提高区域产业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为嘉定打造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原则。直面全区当前在推进产业发展中制造业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慢、项目落地难、资源分布散、统筹协调弱等突出问题,将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找准改革突破口,增强措施针对性,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

2、创新突破原则。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改革和创新有利于推动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敢于打破现有体制的利益藩篱,在统筹资源、区镇联动、协同招商等方面积极探索适合嘉定经济发展形势的新模式。

3、分类管理原则。兼顾效率性和规范性,按照项目类别和规模能级,在项目准入、产业扶持、企业服务等方面实施分层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

4、协同联动原则。充分调动区镇两级积极性,按照“镇撮合、提升产业项目能级,区准入、提高资源统筹效率”的分工协作体系,强化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效率配置各类资源。

5、稳步推进原则。把提升区域统筹能力、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产业结构优化作为主要目的,统筹衔接当前和长远举措,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对部分领域的改革突破可先行先试,增强改革的连续性和针对性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立“产业规划引领、数据平台支撑、区镇两级联动、资源高效配置、政府精准服务”的产业发展区域统筹新模式。区级层面加强落地项目的准入把控,各类资源的统筹配置和政策支持,镇级层面在平台化、专业化和差异化招商方面进一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各类优质资源聚焦到重大产业项目上,形成产业发展新局面。

通过区域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到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6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在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领域实现重大跨越并形成产业集聚,四大产业经济总规模力争达到1000亿元;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鲜明特色的新兴产业集群区。

四、主要任务

通过产业发展区域统筹四大举措,即“准入一把尺、规划一张图、资源一个库和开发一盘棋”,推动嘉定十三五产业发展精准转型,提升产业升级的加速度

    (一)统筹招商模式

1、统筹产业项目评审准入。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全区统一的产业项目准入评审标准和准入程序。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类项目、研发总部类项目,及利用存量土地、厂房改造提升类项目,由项目所在镇(包括嘉定新城、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以下简称“镇”)初审后报区产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以下简称“区经委”),由区经委组织会审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对租赁存量厂房、楼宇的产业类项目,按租赁面积不同分别由区经委组织会审通过或镇审核通过并报区经委备案后实施,区经委加强后续检查和抽查。

2、提升区级招商统筹。区级层面成立区域统筹的综合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区产业规划布局和政策体系,建立统一的规划和政策发布平台、政策申报平台和政策兑现平台。组织和实施全区性重大招商活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招商落地的高位协调、准入评定和督查督办,定期发布产业指导目录,加强招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优化全区投资环境。

3、统筹优化镇级招商。各镇应设立专职部门负责本区域的产业发展统筹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并加强区域内土地、厂房、楼宇和园区的统筹管理。调整招商服务体制机制,加快经济小区转型和改革,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招商队伍。提升招商和服务的专业性,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小区向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转型,向专业化的招商平台转型,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镇级存量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各镇根据自身条件明确产业发展定位,选取2-3个重点发展方向,规划性地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牌的产业集聚区。

    (二)统筹布局规划

4、完善布局规划。按照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对全区产业布局和产业规划进行编制和完善,按照产业基地、产业城区、产业社区和零星工业用地的功能定位,明确产业导向和空间发展总量,确保城市建设、土地管控、产业布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镇根据区总体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区域内产业布局规划,规划落实到具体的地块,明确每个地块的转型发展功能。

5、开发低效用地。对现状工业用地(包括104、195、198地块和零星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排摸,建立统一的工业用地信息资料库,对低效用地和闲置用地,结合195、198区域转型升级和减量化工作,排出二次开发或减量化工作计划表。

 6、强化规划管控。对经区政府批准的规划,要强化规划对产业项目准入的硬约束,所有新增工业项目和存量用地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布局和控详规划。

    (三)统筹资源要素

7、统筹招商资源。建设和完善全区统一的招商信息和资源平台,推进招商资源综合利用,增强招商合力。对全区可利用可开发的土地、厂房、楼宇等载体资源进行全面梳理与统计,纳入区级信息平台并实时更新,同时对工业用地、厂房、楼宇的产出效益进行动态跟踪,对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积极推进二次开发。

8、统筹招商信息。镇级招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将招商过程中的各类项目信息按照不同阶段和类别上报区级信息平台,并与招商资源库进行匹配。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督办,按照各镇的产业定位和资源条件,合理安排项目落地区域。

9、统筹各项指标。建立全区统筹的能耗、污染物排放、用水用电等指标的使用和评价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时跟踪和分析,确保各项指标合理分配使用,达到最优配置。

    (四)统筹区域开发

10、建立全区统筹园区开发体系。“一核三区”的功能定位作为区域整体开发的重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园区开发中的主导作用,明确新城公司、嘉定工业区集团、国际汽车城集团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司作为重点开发主体,牵头负责重点区域新增土地开发和成片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

11、发挥国资公司主体作用。支持区国资公司参与各镇块状和零星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鼓励共同组建开发公司,推进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和园区转型升级,打造具有鲜明产业定位的产业园区。

12、鼓励市场化主体参与二次开发。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的产业地产开发主体参与区内的二次开发和运营,鼓励和支持优秀的营运主体参与区内商办楼宇的开发和运营,对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园区(楼宇),经认定可给予一定的扶持。

五、保障措施

13、加强统筹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区级部门在资源整合、产业布局、项目准入、项目推进上的统筹力度。成立区产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区级产业发展区域统筹的目标方向、改革推进和重大项目协调等重大事项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委,负责牵头落实具体推进事项。整合提升现有招商机构和资源,设立嘉定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为区经委内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招商政策落实、招商资源整合、招商平台搭建、项目准入评估以及协调指导各级基层招商机构开展招商活动。

14、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区审改办牵头相关部门实施审批流程的优化和再造,加快审批进度。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审定通过的项目,牵头各行政职能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推进,对重大项目签订三方责任书和编制进度计划表,建立项目推进预警机制,强化项目的督办督查。

15、建立“三库一平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产业促进和企业服务的信息服务系统,形成“三库一平台”,即招商资源库,对全区土地、厂房、楼宇等招商资源进行实时更新统计,探索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招商项目库,对全区在谈项目、准入项目、审批项目、在建项目进行实时更新统计,建立项目全流程跟踪模式;重点企业数据库,定期更新企业经营数据和发展状况,提高分析预判能力;区域统筹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化在区域统筹中的管理应用,对各类招商机构、招商人员进行综合管理。

16、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与统筹区域经济相协调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指标,根据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部门协同推进能力、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等,完善对区相关职能部门、镇、园区的考核办法,同时按照“权责统一、利益共享”的原则,对因区级统筹产生的镇级利益不平衡,以转移支付、增量分成等方式,确保利益合理分配,从而进一步激发全区上下统筹资源、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7、加强区域联动合作。加强国内外有品牌有实力的专业化开发机构和平台公司的引进与合作,以联合开发、参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大产业区块和商办楼宇的二次开发,引进优质项目,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和鼓励镇与镇之间、镇与园区、园区与园区之间的跨区合作和联动招商,建立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协作机制。

18、加强产业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产业条线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招商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和综合素质优化,进一步提高服务产业、服务招商的能力。强化专业化招商队伍培养,把懂产业、懂招商、懂服务的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到招商前线,为嘉定产业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完善考核激励和选拔交流机制,加大对优秀招商人员的奖励力度,通过业务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各种形式,全面提升产业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具有广阔视野和战略思维,并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的产业队伍。

 

附:产业发展区域统筹任务分解表

 

2017313

 

 


附件:产业发展区域统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牵头部门

1

(一)

统筹

招商模式

1、统筹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建立全区统一的产业项目准入评审标准和准入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会审。

区经委

2、提升区级招商统筹。制定和完善全区产业规划布局和政策体系,组织和实施全区性重大招商活动,定期发布产业指导目录,加强招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优化全区投资环境。

区经委(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3、调整优化镇级招商。各镇成立区域统筹的综合领导机构,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并加强区域内土地、厂房、楼宇和园区的统筹管理。加快经济小区转型和改革。大力推进镇级存量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牌的产业集聚区。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2

(二)

统筹

布局规划

4、完善布局规划。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区产业布局和产业规划进行编制和完善。各镇根据区总体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区域内产业布局规划。

区经委、规土局、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5、开发低效用地。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排摸,建立统一的工业用地信息资料库,对低效用地和闲置用地,排出二次开发或减量化工作计划表。

区经委、规土局

6、强化规划管控。对经区政府批准的规划,要强化规划对产业项目准入的硬约束,所有新增工业项目和存量用地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布局和控详规划。

区规土局

3

(三)

统筹

资源要素

7、统筹招商资源。建设和完善全区统一的招商信息和资源平台,推进招商资源综合利用,增强招商合力。

区经委(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8、统筹招商信息。镇级招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将各类项目信息上报区级信息平台。区产业服务促进中心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督办,合理安排项目落地区域。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经委(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9、统筹各项指标。建立全区统筹的能耗、污染物排放、用水用电等指标的使用和评价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时跟踪和分析,确保各项指标合理分配使用,达到最优配置。

区经委

4

(四)

统筹

区域开发

10、建立全区统筹园区开发体系。按照“一核三区”的功能定位作为区域整体开发的重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园区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牵头负责重点区域新增土地开发和成片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

新城公司、嘉定工业区集团、国际汽车城集团

11、发挥国资公司主体作用。支持区国资公司参与各镇块状和零星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推进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和园区转型升级。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国资集团

12、鼓励市场化主体参与二次开发。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的产业地产开发主体参与区内的二次开发和运营,鼓励和支持优秀的营运主体参与区内商办楼宇的开发和运营。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5

(五)

保障措施

13、加强统筹领导力度。成立区产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提升现有招商机构和资源,设立嘉定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区经委

14、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区审改办牵头相关部门实施审批流程的优化和再造,加快审批进度。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推进,对重大项目签订三方责任书和编制进度计划表,建立项目推进预警机制,强化项目的督办督查。

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

15、建立“三库一平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产业促进和企业服务的信息服务系统,建立招商资源库、招商项目库,重点企业数据库和区域统筹管理平台。

区经委(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16、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与统筹区域经济相协调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权责统一、利益共享”的原则,对因区级统筹产生的镇级利益不平衡,以转移支付、增量分成等方式,确保利益合理分配。

区委政研室、

财政局

17、加强区域联动合作。加强国内外有品牌有实力的专业化开发机构和平台公司的引进与合作。支持和鼓励镇与镇之间,镇与园区、园区与园区之间的跨区合作和联动招商,建立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协作机制。

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经委(区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18、加强产业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产业条线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招商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和综合素质优化。完善考核激励和选拔交流机制,加大对优秀招商人员的奖励力度,通过业务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各种形式,全面提升产业队伍综合素质。

区经委、人社局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