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6-09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6月30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并于7月4日前报送至所在街镇。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街镇应于7月7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及申请表(附件1、2)(不含佐证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区经委。(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由各街镇汇总后发到区经委)。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二)对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各街镇组织企业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更名申请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各街镇

序号

所属街镇

部门

联系人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

1

马陆镇

产业发展中心

叶哲萱

39153198

沪宜公路2228号813

2

安亭镇

科技办

杨嘉慧

59567411

墨玉路79号411室

3

南翔镇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王岑曦

59176609

沪宜公路8号

4

江桥镇

经贸(统计)办

章磊

69112645

金沙江西路555号304室

5

徐行镇

经发办

顾爱萍

59555089

新建一路1588号307室

6

外冈镇

经发办

刘方方

39106652

瞿门路518号515室

7

华亭镇

经发办

薄雪锋

59956118

华亭镇霜竹公路1358号

8

嘉定镇街道

营商环境办(经管)

顾隽

59532514

塔城路885号222室

9

新成路街道

营商环境办

朱晓蓉

69993078

迎园路400号a201室

10

真新街道

营商环境办

李格

59192251

清峪路885号607室

11

嘉定工业区

产业服务部

徐玉兰

39966716

汇源路200号712室

12

菊园新区

科创产业办

徐斐然

39986633

胜竹路2000号206

(二)区经委

联系人:园区和企业服务科 朱铭骏

联系方式:69989822





附件:1.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标准

5.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附件1-5.docx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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