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嘉定区科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机构: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4-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支持和鼓励全社会参与科普事业发展,打造嘉定科普特色品牌,提升区域公民科学素质,助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根据《嘉定区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嘉科合规〔2023〕1号),区科委科协发布2023年度嘉定区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普活动类

    执行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31日。   

    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项目目标:依托区域内科普阵地资源,发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专业特色的科普品牌活动。

    1.科普基地、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科普阵地结合自身科普资源,组织开展有特色、成体系、市民喜爱的特色品牌科普活动。鼓励科普阵地将优质科普资源送入区域内社区和学校。

    2.街镇结合自身特色,发挥社区书院、村(居)科普作用,打造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的科普活动。

    3.为本区科普发展提供科普服务及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以及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举办行业性、专题性、区域性及经常性的专题特色科普活动,打造特色科普品牌活动

    上三类项目执行期内,主题活动次数不低于5次或累计活动时长不低于10天,项目受益人群不低于1000人次。在五月科技节或九月科普日期间至少举行一场科普活动。

    专题二:科普作品类

    执行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项目目标:依托现有的各类科普资源,制作或出品原创科普作品。科普作品类项目须有作品简介、大纲或者脚本等,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原创性并通俗易懂。

    1.项目执行期内,科普剧类型的作品,开展线下演出至少6场,其中公益演出不少于3场。

    2.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等须满足高清放映,在区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推广且线上点击量不低于2万人次。

    3.科技艺术节目、科学实验秀节目经区科委科协推荐,参加市科技艺术展演活动和市科学实验展演活动。

    4.科普图书等类型的作品,印刷数不低于3千册(本),用于公益发放不少于1千册(本)。

    5.科普展教具等类型的作品,用于公益发放的展教具不少于100套;用于展示体验的展教具,受益人数不低于5000人次。

    专题三:科普设施类

    执行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项目目标:鼓励科普场馆加强科普能力建设,通过数字化转型等手段,提升科普场馆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品牌价值。

    1.鼓励利用科研院所、科技企业资源,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宣传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具备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

    2.支持科普基地对科普场所、科普展品展项、创新实验器材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提升,满足相应科普活动开展需要。利用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场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提升科普展示、体验功能。

    专题四:青少年科创教育类

    执行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重点项目可适当放宽。   

    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项目目标: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

    1.组织院士专家、科技精英等对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培育活动,培养工程技术精英人才,具有明确的年度工作实施计划与工作人员保障团队,设计制定青少年创新实践培养方案。培养学生质量较高,影响力大。

    2.充分发挥嘉定汽车科研及产业优势,组织青少年开展研学活动、成果孵化、人才培养等系列青少年科创活动,打造青少年科创特色品牌。

    二、申报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2.已获区财政资金资助的相同或相似的项目,若没有新的内容拓展,不能重新申报项目资助。

3.申报单位若需提出回避专家评审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同时,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及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4.提交申报材料时,需附上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配套资金承诺书等材料。

5.项目资助经费不可用于下列支出:

(1)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

(2)日常办公、出国(境)和业务招待支出;

(3)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新增办公设备支出;

(4)组织、管理和协调等各种管理性费用支出;

(5)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

(6)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支出;

(7)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通过后,首付款为项目资助总金额的60%,验收通过后拨付尾款。

2.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向区科委科协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3.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前3个月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4.验收时需提供项目总经费票据,资助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其它

1.线上申报

(1)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1日。

(2)网址:http://218.202.254.207:8088/Jdqyk。

2.线下材料受理

(1)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地点: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嘉定创新创业大厦)二楼205室科创服务站,咨询电话:59523655。

(3)书面材料报送要求:每个项目纸质书面材料(一式六份),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不接受快递方式;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书面材料打印装订要求: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如打印的材料与线上材料不一致的,视为作废;所有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项目配套资金承诺书在申报表后面一同装订。

    区科委联系人:饶云锋 

    联系电话:69989094  

    手机号码:139-1788-4237

    E - mail293598010@qq.com


附件:嘉定区科普项目经费配套单位承诺书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嘉定区科普项目经费配套单位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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