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嘉定区智能工厂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0-25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定区智能工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进一步加强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嘉定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现就开展2022年嘉定区智能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汽车“新四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等重点领域,面向嘉定氢能港、汽车新能港、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区等市级特色园区及区内其他相关产业园区,开展区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嘉定区内注册、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主体应符合《智能工厂建设要素参考指引》(附件1)所列的环节,覆盖两个及以上重点环节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并同意对外宣传展示和应用推广。

4.申报主体应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

5.已评为市级、国家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6.本次申报面向本区截至2022年10月底前已经建成的智能工厂。

三、申报材料

1.嘉定区智能工厂申报书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智能工厂已投入资金汇总表(包括软硬件名称、开票时间、发票号、金额明细)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4.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操作说明见附件3)。

四、组织实施

1.企业应通过嘉定区产业政策扶持申报系统

(jwjc.jiading.gov.cn:9060/zcpt/index)进行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企业须于2022年11月11日完成线上申报,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各街镇负责组织对本区域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应于2022年1115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审核情况表(附件4,需盖章)、推荐汇总表(附件5,需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嘉定区经委汽车产业(智能制造推进科),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jdzngc2022@163.com。

3.区经委将在材料复审、专家现场评估基础上,遴选出一批基础条件好、示范性强的区级智能工厂公示发布,进行资金扶持,同时对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组织示范推广。

4.被认定为嘉定区智能工厂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相关荣誉。

五、联系人及电话

嘉定区经委:邱  俊  69989617

  诺  69989922

材料受理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C207

 

附件:1.智能工厂建设要素参考指引

2.嘉定区智能工厂申报书

3.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4.2022年嘉定区智能工厂推荐审核情况表

5.2022年嘉定区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通知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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