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13

嘉府办发〔2010〕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就我区2010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考核验收的对象为2010年度“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企业)。

二、方法与步骤

1、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条线工作掌握情况,对申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初审;

2、听取各街镇(委、局、公司)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关于本地区(系统、单位)2010年创建活动考核初检工作情况的汇报;

3、集中查看创建活动工作台帐和相关资料,了解申报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处等五项重点制度以及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

4、实地察看申报企业车间、食堂、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厂务公开栏等,了解创建活动宣传情况和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落实情况;

5、根据申报企业职工名册随机确定访谈测评对象,了解职工对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知晓度、满意度以及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考核验收时间安排在11月30日-12月1日(二天)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核验收组和各单位联系商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落实好申报企业参加考核验收的具体负责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同时,要指导和督促企业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创建内容。

2、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申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初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提出审查意见。

3、考核验收组要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考核验收组成员要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附件:2010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安排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安排表

组  别

组  长

组  员

地区(系统)

时间安排

第一组

吴顺民

陈惠芬、郭海波、章  华、徐  浩☆、陆保芳、赵艳莉

江桥镇

11月30日

嘉定镇街道

12月1日上午

新成路街道

12月1日下午

第二组

焦统骞

徐  嵘、王永国、封敬球、徐增琦☆、徐林玲、薛  峰

马陆镇

11月30日

菊园新区

12月1日上午

第三组

沈洪明

张嘉辉、许文忠、黄家善、朱华明、陈  佳☆、陈  萍、

冯骏华

安亭镇

11月30日

供销社

12月1日

第四组

龚  英

周坚钢、徐仁兴、王  辉、胡素丰、尹成进☆、张方明

徐行镇

11月30日

外冈镇

12月1日

第五组

张卫忠

赵明华、陈振发、孙国庆、陈祥林☆、赵晔虹、王春燕

华亭镇

11月30日

嘉定工业区

12月1日

第六组

杨炳康

李建忠、樊国强、朱正瑜、苏振清、张  莉☆、顾庆华

南翔镇

11月30日

真新街道

12月1日上午

备注:到各街镇(系统)的具体时间和集中地点由各组联络员和各单位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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