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嘉定区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9-16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嘉定区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根据《嘉定区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嘉经规〔2023〕1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嘉定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获评嘉定区智能工厂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基础级智能工厂须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详见附件1)。

3.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申报主体须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支持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总结和宣传,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5.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详见附件2),详细描述建设场景,要求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配图说明。

6.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

1.各街镇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资料提交。对纸质版《嘉定区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单位信息表》(详见附件3)、《嘉定区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详见附件4)及相关附件胶装并报送至所在街镇,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jdznzz2024@163.com。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相关街镇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并于10月24日前将《2025年度嘉定区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5)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经委汽产科(智能制造推进)

3.区经委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现场评估、项目答辩等工作,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立志  杨承诺69989922

附件: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嘉定区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单位信息表

4.嘉定区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5.2025年嘉定区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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