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 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2-26

为推动我区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根据《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青经规〔2023〕1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就申报2024年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参加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各大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除需符合《扶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2、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三、支持方式

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按实际展位费所开具发票对应税后金额给予展位费50%的扶持,单个展会最高限额3万元,单户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3个展会。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

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

此次申报待系统审核完毕后,再将最终审核版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

(三)区经委审核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五、申报材料

1、展会补贴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表格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展合同(包括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内容)或参展通知书

4、付款水单(银行章、财务章)及发票复印件

5、展会照片(包括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

六、联系方式

地址:青浦区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科(公园路100号324室)

联系人:孟圆圆

联系电话:59731337

邮编:201799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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