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1-03
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现将我区企业申请政策享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3. 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1.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企业生成纸质文件《申报表》和《企业承诺书》,《申报表》首页加盖公章,《企业承诺书》法人签字或法人章并加盖公章,合并装订1份(不要骑缝章)报送至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企业服务专区B18窗口”(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3.区经委每月20日前汇总申报企业信息,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4.企业可于次月月初,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
三、受理时间和地址
(一)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二)地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企业服务专区B18窗口”(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四、注意事项
1.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企业不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要及时向区经委电话报告有关情况,填写《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dqxjr@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技术进步科 张老师
电 话:69989071、69989439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1. 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操作指南、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常见问题解答http://www.innocom.gov.cn/gqrdw/c101325/202310/3a2c2087a9ac41bcaa5c3f10a73bc9b3.shtml
2.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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