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宝山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09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制定的<宝山区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17]35号)和《关于推进2020年宝山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宝人社[2020]5号)的文件精神与要求,经自评、测评、评审和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审议,拟确定宝山城市工业园区为“宝山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现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公示期自2021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12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单位有异议的,可与宝山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宝山区友谊路15号6号楼417室
邮编:201999
电话:56101102
联系人:陈一凡、陈琴
电子邮箱:bsrsgxk@126.com
宝山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