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30
根据《宝山区企业骨干人才专项激励办法》(宝人社〔2017〕56号)的规定,经镇、园区受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评审,并向镇、园区反馈后,决定钟淮等121名同志列为2017年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拟资助人选,涉及两级资助,共3104950元,含区级1552475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6日。十日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拟资助范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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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017重点企业骨干人才专项激励拟资助人选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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