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山区绿色低碳转型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宝山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3-06-10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宝山区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低碳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以绿色低碳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转型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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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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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征集评选、交流研讨、总结表扬、宣传推广绿色低碳实践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持续推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实践,为加快推进宝山“北转型”发展,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贡献力量。

二、征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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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生产方式降碳增效转型,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增强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推动研发成果产业化、创新人才规模化,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进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化转变,协同推进区域生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均可以案例形式参加征集评选活动。案例要求可以公开交流、公开宣传,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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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案例应对涉及绿色发展改革创新、低碳转型重要举措等实践经验进行分析提炼,坚持绿色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实践导向和效果导向,实事求是、突出特色,力求凸显在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宝山区高质量发展和推动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中的积极作用。

(二)申报案例的内容应符合绿色性(体现绿色发展、低碳转型)、创新性(全国或本市、本系统范围内首创)、实效性(破解反映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社会性(具有良好社会效果)及可借鉴性(具有普遍意义、可复制可推广)标准。

(三)案例申报形式应符合《宝山区绿色低碳转型优秀案例申报格式规范》(附件1)、《宝山区绿色低碳转型优秀案例报送首页》要求(附件2),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文字说明以及必要的图片、影像等支撑材料,文字材料字数在2500字以内。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送至区发展改革委绿色发展科,封面注明“案例申报(××单位)”字样;同时,各单位需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注明“2023年度绿色低碳转型优秀案例申报(××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绿色性、创新性等标准,评选确定优秀案例,予以通报表扬,并组织宣传推广。



案例提交后须及时与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确认
联系人:杨鹿情,19512257013
联系邮箱:yangluqing@baoshan.sh.cn
联系地址:宝山区密山路16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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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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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山区绿色低碳转型优秀案例申报格式规范

2、宝山区绿色低碳转型优秀案例报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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