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宝山区2023年度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报

发布机构: 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创产业科 发布日期:2023-05-05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第8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文化创意、体育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2亿元后每增加2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即首次突破4亿元、6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生产经营均在宝山的文创企业;

2、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本次申报事项主营业务指《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22)》中列明的产业分类;

4、本次项目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值为2022年全年数据(以审计为准),基准年为2019年。首次突破指2022年与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比较。

例:1、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2020年2500万,2021年为2800万,2022年3000万,即首次突破3000万,给予20万资金支持;若2022年为2亿,即首次突破2亿元,则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2、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5亿元,2020年为3亿,2021年为3.5亿元,2022年为4.5亿,即2亿元后新增加了2亿元,则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若2022年为6.5亿元,即新增加了4亿元,则给予80万元资金支持。

3、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2020年为3500万,2021年为2800万,2022年为3000万,即不满足首次突破,不予资金支持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截至5月17日

2、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宝山区文旅局负责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3、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

(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在“产业做优做强”栏目中选择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条目(编号Ⅲ-3-3)进行申报。

4、申报流程: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文旅局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



四、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表》:点附件,下载后填报上传;

2、《申请表》企业、街镇园区盖章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3、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所需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创产业科(区文创办)

联系电话:33796613

注:本次项目申报需申报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网上申报前,请与宝山区文旅局文创产业科(区文创办)联系。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创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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