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3-03-03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现就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2年度由宝山区推荐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张江宝山园内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1 至申报截止日,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应在宝山区; 2 完成2022年度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3 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评价工作条件:工作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如条件不符合,须符合条件1和2,即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宝山区产业扶持政策申报系统”(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VII(科技创新引领)—VII-5-4(对区内企业被认定(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线填写申请表单并提交审核。 四、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 3月31日。 联系人:张哲韧 联系电话:2609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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