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7-27
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宝经规〔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区支持参展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支持举办重大活动。鼓励举办、参展国际、国家级或市级等有较大影响力的投资推介、产业推广、文体旅商品牌活动和进博会等高层级展会、论坛等,给予主办(承办)单位或项目单位每次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宣传推广费等经费的50%、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宝山区。
2、申报企业参展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申报材料:
(1) 宝山区支持参展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
(4) 申报单位与参展商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5) 参展商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并附中文翻译件;
(6) 包括展位费、搭建费、宣传推广费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境外汇款凭证(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件;
(7) 展会期间工作照片等;
(8) 参展简要情况介绍;
(9) 受理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
3、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宝你惠”政策直通车(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选择“招商引资激励”项目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审核流程: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商务委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区商务委外贸发展科
联系人:王慧林、徐秋萍
联系电话:56165305 、56175673
附件:1、 宝山区支持参展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资金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