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山区2022年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度宝山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1.符合宝山三大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为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做出重要贡献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宝山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且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态正常。

二、扶持项目期限

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客观原因,上年度顺延至本年度申报的除外)。

三、扶持项目

(一)鼓励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研究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运营机构(平台)等)、专利(保险)联盟、行业协会参与我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根据参与度和贡献度,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给予一定奖励,每单位所得奖励全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编号VII-3-2)。

(二)对产业平台、创新集群及各类园区的服务管理运营公司,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托管的区内企业数达10 家及以上,评估合格后,给予管理平台 2 万/家的托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 万元(编号VII-3-3)。

(三)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经评审验收通过,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编号VII-3-4)。

(四)鼓励企业实施核心专利或商标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按照知识产权保险实际支付保费额,给予50%的保费资助,同一企业年度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 万元(编号VII-3-5)

(五)鼓励企业通过质押知识产权 (专利、商标等 )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予以财政补助。同一申请人当年度申请以上贴息贴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编号VII-3-6)。

(六被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及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编号VII-6-7)。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二)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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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区市场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56677880*80110


附件:企业承诺书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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