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29
罗店、罗泾、顾村、月浦、杨行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府〔2017〕51号)和《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规模经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农委〔2017〕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使补贴资金及时到相关企业单位,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升我区产业化发展水平,今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分为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现就2018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上半年3月30日前;下半年7月30日前。
二、申报方式和审批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根据扶持项目所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向所在镇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由各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镇政府统一向区农委申报,同时提交镇政府文件(文件中需承诺镇政府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三、项目审批
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支持项目,并上报区联席会议会审,经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下达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后报区农委,同时报送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各项目补贴资金申请表电子文档一份。
联系人:程玉 联系电话:56495359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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