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29

罗店、罗泾、顾村、月浦、杨行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府201751号)和《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规模经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农委2017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使补贴资金及时到相关企业单位,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升我区产业化发展水平,今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分为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现就2018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上半年3月30日前;下半年7月30日前。

    二、申报方式和审批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根据扶持项目所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向所在镇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由各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镇政府统一向区农委申报,同时提交镇政府文件(文件中需承诺镇政府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三、项目审批

    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支持项目,并上报区联席会议会审,经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下达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后报区农委,同时报送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各项目补贴资金申请表电子文档一份。

联系人:程玉     联系电话:56495359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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