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感动宝山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6-04

各镇、街道、园区党委(党工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宣传部门,各区级机关宣传部门,各人民团体宣传部门,各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文明道德风尚,汇聚“魅力滨江活力宝山”的强大精神力量,按照每两年评选一次的计划,区文明委、区委宣传部决定开展“2018感动宝山人物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条件及重点

2016年下半年以来本区涌现的事迹突出、精神可嘉、社会认可、影响广泛的模范人物、先进团队或先进集体。本区在职和离退休的职工、农民、学生、个体劳动者、民营企业家、社区居民、外来务工者等,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被推荐参加“2018感动宝山人物评选,共评选“2018感动宝山人物”10名和“2018感动宝山人物提名奖” 10名,已被评为感动宝山人物(包括提名奖)及以上的典型代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1)适应时代要求,事迹突出,精神可嘉,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社会影响广泛或获得多个领域较高认可;

2)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彰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实际行动共筑中国梦,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城市精神,激励社会公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作用;

3)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本区乃至本市创新转型、科创中心建设,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具有示范推动作用;

4)扎根基层,持之以恒,平凡中见伟大,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共鸣;

5)面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难以抉择的道德困境和两难局面时,以道义为重,舍己为人,助人为乐,展现崇高的价值追求。

、推荐方式

1.推荐工作由各街镇、园区,有关委、办、局党委(党工委或党组)和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党组的宣传部门组织实施,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各街镇、大口委办局择优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5-8感动宝山人物候选人。其他委办局结合实际,视情上报可结合条线岗位竞技、寻找最美家庭等主题活动,发挥条线和部门牵头引领作用。各基层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本区市民也可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所属镇、街道、有关委、办、局党委(党工委或党组)的宣传部门。所有推荐材料由宣传部门核实、汇总,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所属党委(党工委或党组)同意后,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择优上报。

2.上报候选人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登记表、2000字事迹材料、300字事迹简介;所在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有关被推荐者的其他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以及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上述材料请一律用A4纸打印,各类材料一式两份。

3.为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请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为便于统计,请各单位提供电子版材料,并发至本次评选活动公共邮箱gdbs_2018@163.com(此邮箱可登陆下载相关资料,密码为baoshan)。材料上报截至201876日。联系人:区委宣传部宣传科蔡璐、严静,电话:56691011*166556691011*1663

三、评选程序

“2018感动宝山人物评选活动分为7个阶段,包括筹备动员阶段、推荐阶段、初评阶段、公示阶段、公众互动阶段、评审阶段以及表彰和深入宣传阶段。评选活动于6正式启动,至今年年底结束。

  1.筹备动员阶段(5月下旬至6):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制定方案、成立评委会、启动宣传动员、工作部署等筹备工作。从6开始,区各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和专页,刊登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动态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并号召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活动。

  2.推荐阶段(67旬):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集“2018感动宝山人物候选人。

3.初评阶段(7旬至7旬):评委会办公室依据评选标准,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召开评委会会议,严格按照评选工作原则和程序,提出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名单送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党员和机关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意见。最后,将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区文明委审定,产生正式候选人。

4.公示阶段(7旬):评委会办公室通过区各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题网页、上海宝山”“宝山文明微信平台刊登候选人基本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推荐单位在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如有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5.公众互动阶段(8月初):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宝山”“宝山文明微信平台开设候选人事迹展示专栏,公众可在认可人物事迹后点赞,为了提高公众在点赞阶段的参与率,设立公众参与奖、街镇热度榜等开展点赞抽奖活动。

6.评审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在充分尊重群众点赞热度的基础上,召开评委会会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提出“2018感动宝山人物和提名奖人选,报区文明委审定同意。

7.表彰和深入宣传阶段(9月中旬至年底):拟于9月下旬举行“2018感动宝山人物揭晓仪式,公布最终评选结果,邀请区领导、获奖人物、社会各界代表出席,电视录播、网络直播。并下发宝山报汇编的感动人物事迹书籍和宝山区广播电视台制作的宣教光盘

、表彰奖励

1.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出“2018感动宝山人物10“2018感动宝山人物提名奖10名,共计20。区文明委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2.区各新闻媒体要对 “2018感动宝山人物和提名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持续宣传。组建先进事迹宣讲团,深入基层广泛宣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

3.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参与全区重要庆典活动,加强联络、沟通思想、促进了解,引导获奖人物更多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

1.“2018感动宝山人物推荐表

2. 推荐人选汇总表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宣传部

201861



附件下载:“2018感动宝山人物”推荐表
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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