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2-13
根据《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以及《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19】2号)的通知要求,经梳理、审核,确定对市科委《关于兑付2022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仪器类)的通知》附件名单中的上海美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闵行区企业予以补贴。
具体名单及金额见附件(对名单有异议请致电64986069)。请相关企业在2月22日前用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https://www.shanghai.gov.cn/),按消息中心提示提交企业收款帐号、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届时未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的,将视作主动放弃本批次补贴。
注意事项:
1、注册地在闵行的企业通过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享受研发技术服务和仪器设施设备共享并使用创新券支付的,对经市级主管部门核定的费用,给予30%的资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对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每年根据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1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2、服务费用补贴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fdd2155d-e76f-4b45-bc9b-63f70ec9e410
研发技术服务和仪器设施设备共享补贴网址: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c868b2ea-4bcc-47c1-83b4-adbf03f5616d
3、联系方式:闵行科创服务中心 秦老师 64986069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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