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7-16

闵府办发〔2020〕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闵行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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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

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上海市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稳投资工作会议精神,在市政府扩大有效投资20条政策措施框架下,闵行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现提出闵行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

(一)加大项目促开竣工力度。锁定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节点,尽最大努力推动项目早开工、多开工、早竣工。将前期工作作为促开工的关键,用好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形成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链,统一做好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建设项目信息报送、施工许可、动迁等任务,确保前期工作不影响项目建设,杜绝钱等项目的情况。对于在建项目按月细化投资计划,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施工强度,加快建设进度,促进项目早竣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二)扩充年度正式项目。推动今年39个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加紧细化年度推进计划,争取提前开工。对于市重大工程建设计划、市重点产业项目投资计划中部分带动性强的功能性项目,纳入正式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重大项目各牵头单位)

(三)抓好项目储备。结合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4+4重点领域,聚焦南智北服重点区域,开展重大项目储备研究,切实提高储备项目质量。每年遴选一批投资多、影响大、功能强的项目补充到项目储备库,同时实施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形成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接续。(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重大项目各牵头单位)

二、扩大政府有效投资

(四)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对于区委、区政府有明确要求,以及助力闵行经济发展、百姓呼声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化审批流程,加大协调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发改委)

(五)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研究论证。结合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强后续五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完善计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出库一批的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机制。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抓紧研究编制重点领域专项建设规划,精确排摸现有资源,精准预判区域人口规模和发展需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即时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方案论证、征地动拆迁等各项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发改委)

(六)加大政府财力资金保障。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和预算内资金补贴,抓紧储备申报一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需求,可按程序使用机动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加大重点区域领域政府投资力度。优先保障虹桥城市副中心、莘庄城市副中心、南滨江地区、紫竹高新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五大国家产城融合重点示范区、吴泾科技时尚特色小镇和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以及为重点园区、企业等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大型路网结构、地块开发水系平衡、垃圾处理设施等重点领域的投入。(责任单位: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三、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基站布局规划编制。结合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布局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在线新经济,推动电商配送末端供应链和物流智能化发展,创新智慧零售发展。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率先探索开展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交通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城运中心、试验区公司、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九)加快经营性用地出让节奏。区规划资源局成立推进土地出让工作专班,及时对接市级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土地收储和供应,适当增加年度土地供应量,按月动态细化。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指标、能耗指标和环境容量。经区政府认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可采用50年出让年期。促进已出让未开工地块开工建设。推进吴泾区域整体转型,研究土地开发机制,降低项目落地成本。(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吴泾镇)

(十)减轻房企入市成本压力。2020年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首次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三个月内缴纳。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税务局)

(十一)提高产业用地投资强度。加快落实《关于闵行区产业用地项目准入、商办用地研判运行的管理办法(修订版)》精神,提高新增产业用地项目、研发类项目投资强度准入标准,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密度。创新土地利用机制,精准实施混合用地出让、容积率提升、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绿化率区域统筹等政策。实施产业用地地价与税收等绩效联动,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规划区块外的存量优质项目开展零增地技术改造及改扩建,引导企业加大产业投资。(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容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十二)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体育、养老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实施PPP模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三)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贯彻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建立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工作专班,加强市、区联动,开辟绿色通道,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围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发挥重点园区产业优势,提高吸引外资质量。放大进博会投资促进效应,推动高能级外资项目落地。制定实施招商引资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中心、各重点园区)

(十四)用好各级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张江专项资金等市拨资金以及区内各项产业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加强项目申报,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投资,放大投资效应。落实先进制造业扶持政策。鼓励各园区管委会将资金扶持与项目建设挂钩,引导企业增加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发改委、区科委、各重点园区)

四、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十五)压细压实招商引资任务。压实各镇、重点园区招商引资的主体责任和年度招商引资任务,进一步加强各级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及重大项目招商制度。建立完善区、街镇(工业区)两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推动重点区域(园区)引入优质项目,协调确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中心、相关镇、各重点园区)

(十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投资管理向服务引导转型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建筑工程项目政务服务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递一套表、只录一系统、只见一部门。规范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收费管理,健全监督考核。(责任单位:区府办(审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建管委、区各相关部门)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附件:《闵行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

措施——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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