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鼓励实施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9-22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关于修订〈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的通知》(闵科委规发〔2021〕2号)要求,现组织2022年度鼓励实施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价值评估

(一)申请条件

1、以推进成果转移转让和产业化为目的而开展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价值评估;

2、需与具备分析评议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

(二)扶持标准

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每家单位每年最高5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点击“我要申报”/申报新项目,选择“科技政策”/2019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申报/12、鼓励实施成果转移转化,进行申报。

2、科委审核。申报单位提请申报后科委进行审核受理。

(四)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在线填报);

2、证明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及具备分析评议资质的相关证明;

3、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价值评估相关报告;

4、服务合同及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5、后续开展成果转移转让和产业化的相关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鼓励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申请条件

1、企业承接高校院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企业间的成果转移转化受让方与转让方无关联关系

3、开展与产业化相关的中试、放大等事项。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承接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经评审,给予项目投入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同一项目执行期较长的,可每年申请一次当年度发生费用的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2、对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或符合闵行产业定位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经评审,给予项目投入费用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同一项目执行期较长的,可每年申请一次当年度发生费用的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最终资助金额按照“企业当年度享受的各类区级政策扶持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前三年度区级地方贡献总额扣除前三年度享受的区镇扶持总额”原则确定。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点击“我要申报”/申报新项目,选择“科技政策”/2019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申报/12、鼓励实施成果转移转化,进行申报。

2、科委审核。申报单位提请申报后科委进行审核受理。

(四)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在线填报);

2、承接和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项目投入费用包括成果价值评估费,转让费,中试、放大费,样机样品研制费,试制及技术工艺开发等相关费用);

4、项目获得国家科技部立项或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相关证明(非必要)

5、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6日上午9:00—10月21日下午15:00止

申报咨询及系统技术咨询

1、申报咨询

区科委成果转化科 莘西路376号400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思怡

联系电话:64986317

2、系统技术咨询

申报中系统使用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刘明13816070542。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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