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闵行区“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3-11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相关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关于加强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闵委发〔2022〕1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本区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现就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的企业,其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须均在闵行,符合闵行产业发展导向,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认定条件

(一)分类认定标准

1、一类重点企业

(1)一年内新引入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定位,年纳税不低于1亿元,或(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企业;

(2)上一年度纳税不低于3亿元的企业;

(3)经国家有关部门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

(4)相当于上述1-3类层次的重点企业。

2、二类重点企业

(1)一年内新引入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定位,年纳税5000万元-1亿元,或(项目)投资额为5-10亿元的企业;

(2)上一年度纳税1-3亿元的企业;

(3)上年度税收达5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个自然年度纳税增长率在50%以上的高成长企业;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民营总部等总部型企业;

(5)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

(6)近3年内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其他企业:

①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②由市主管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

③由市主管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

(7)相当于上述1-6类层次的重点企业。

3、三类重点企业

(1)一年内新引入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定位,年纳税1000万-5000万元,或(项目)投资额为1亿-5亿元的企业;

(2)上一年度纳税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

(3)近3年内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其他企业:

①闵行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②闵行区科技创业新锐企业;

(4)相当于上述1-3类层次的重点企业。

(二)相关说明

1、对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重点企业”的认定工作,由区人才办牵头组织研究,提出审核意见。

2、企业分类认定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内实行年度备案制度,期满后重新认定。

3、本次重点企业认定工作,对于二类、三类企业中“近3年内”的表述限定为2019年-2021年。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请于3月24日(星期四)前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kjzc.shmh.gov.cn),按照《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附件),在线如实填写、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1.《闵行区“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重点企业认定申报表》(完成在线填报后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单位下载后盖章再上传系统);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小巨人企业证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证书、企业融资证明等);

4.企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职工人数有关证明材料;

5.企业近3年纳税情况证明。

系统内提交的所有附件材料均须上传彩色原件。

(二)受理点审核

平台网络预审通过后,请申报单位在3月29日(星期二)前将《闵行区“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重点企业认定申报表》原件报送至区人社局受理点(可邮寄或快递)。受理点对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进行审核。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批准确定

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后,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类重点企业,可享受“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相应的政策扶持和服务。

四、其他事项

1、重点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4日(星期四),之后将关闭受理通道。

2.受理点地址: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莘北路168号2号楼205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捷(政策咨询)(021)33883956

                                    刘明(平台技术支持)13816070542

 

附件:《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中 共 闵 行 区 委 组 织 部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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