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1-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要求,现组织2022年度第一批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注册纳税在本区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企业均可申报:

1、成果权属清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为自行转化相应科技成果在本区创业的

2、科技成果完成人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

二、扶持标准

经评审对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为自行转化相应科技成果在本区创业的根据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的50%连续三年给予房租补贴享受政策截止日为 2024 年3月30日房租补贴以租金水平不高于周边同类物业为标准,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方式与流程

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点击“我要申报”/申报新项目,选择“科技政策”/2019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申报/5鼓励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进行项目申报。

2、科委审核。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科委进行预审受理。

3、专家评审。经科委网上预审受理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申报企业进行现场答辩。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1日上午9:00—2月15日下午15:00止

(二)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在线填报);

2、证明科技成果权属或职务成果情况的相关资料:科技成果完成人(曾)在职证明、知识产权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申请日期须在企业成立之前)、专利权人授权科技成果完成人使用该成果开展转化的证明;

3、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或发票、产品或设备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体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申报企业可视科技成果类型及产业化进程提供);

4、证明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企业持股比例的相关材料:企业工商档案股权信息页(页面应有材料证明章,材料有效期应在申报期内,可登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企业档案查阅,http://fw.scjgj.sh.gov.cn/achieve_outer/apply/notice);

5、房屋租赁合同:办公场地、厂房等租赁协议、出租方有权出租的证明材料(如出租方为产权人须提供产证;如出租方为转租,须提供产证及转租协议);

6、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用凭证:房租发票及银行回单(物业费、管理费、租金担保费等不在政策补贴范围)。

(三)申报咨询

区科委成果转化科,莘西路376号305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思怡、徐 晖

联系电话:64986317、64986169

联系邮箱:zhangsiyi@shmh.gov.cn

(四)系统技术咨询

申报中系统使用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刘明,13816070542。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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