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纳入“闵行区大学科技园培育体系”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2-28

各大学科技园:

    根据《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打造“环高校科创带”的实施方案》(闵科委规发〔20211号),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辐射带动等核心功能,引导和支持新时期下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申请纳入“闵行区大学科技园培育体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与所在地区联动发展,相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纳入所在地区科技、教育、产业发展规划。

2、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实际运营时间满 6个月,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职业化服务团队,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员数量的60%以上。

3、具有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面积的60%以上。

4、园内在孵企业、入驻团队达 25 家(个)以上,其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团队占比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团队占比不低于30%;大学科技园50%以上的企业、团队在技术、成果和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联系。

5、能够整合高校和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高校向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具有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科技中介等功能或与相关机构建有实质性合作关系。

6、具有专业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在技术研发、商业模式构建、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辅导和培训。

7、建有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能够提供场地、资金和服务等支持。

二、申请材料

1、纳入“闵行区大学科技园培育体系”申请表;

2、大学科技园运营机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大学科技园相关管理制度的复印件;

4、大学科技园为企业提供服务相关佐证台账,如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照片、签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5、孵化场地产权证复印件;若为受托管理还须提供受托管理合同;若为租赁还须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

6、在孵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租赁协议复印件,申请专利或获得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须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或拥有证书复印件;

7、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专利或获得知识产权的入驻企业须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或拥有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于2022114日前将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至闵行区科委(莘西路376号)30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kwcgzhk@163.com。

联系人:张思怡

联系方式:64986317

 

附件:《纳入“闵行区大学科技园培育体系”申请表》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纳入“闵行区大学科技园培育体系”申请表.docx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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