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闵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0-07-0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闵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创新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及《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9月初集中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二、验收对象

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贯标认证并开展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相关工作。

三、验收材料

登陆科创平台我要申报栏目填写《闵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请表》,并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证件、近两年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

3、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等;

4、知识产权创造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外专利、商标拥有情况、知识产权获奖情况等;

5、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利实施转化情况、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开展情况、体系建设和实施总体评价等;

6、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开展知识产权分级分类保护、风险排查、预警分析情况,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情况,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及典型案例等;

7、体系建设相关费用证明;

8、其他有助于说明体系建设成效和特色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验收要求

项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并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实施方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内审,及时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材料。区知识产权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审,必要的时候可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

2、初审合格后,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如专家对项目有疑问可召集项目实施方相关负责人汇报;

3、项目实施各方应如实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充分体现贯标工作开展情况和运营转化成效,体系建设费用证明应清晰,有据可查;

4、经评审,给予验收通过的单位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5.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前,材料报送地址: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沪闵路6388号211室)

 

材料报送地址:沪闵路6388号211室

联系人:赵敏       联系电话:64122688-209

 

附件1:闵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请表

 



 


 

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闵行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请表.doc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