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5-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19﹞3号第七条)“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补贴”的相关规定:“对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企业实际购房、租赁情况对购房总价的5%或三年期租金的1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现将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由区内孵化器、加速器培育的毕业企业,经市、区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实际入孵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注:毕业企业需搬离原孵化器或加速器方能享受政策补贴。
二、扶持标准
对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企业实际购房、租赁情况对购房总价的5%或三年期租金的1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通过政策申报平台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科技创业企业孵化(加速)协议;
(二)房产的购置(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实际发生房屋购置(租赁)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满足政策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经市级备案的毕业企业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企业至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提交申报(http://kjzc.shmh.gov.cn/KJZC/ApplyHome?ParentID=5070)。
五、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2日―5月20日
六、咨询、联系方式
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丁嘉楠、陈莹华 64986069
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刘明 13816070542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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