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购房租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5-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19﹞3号第七条)“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补贴”的相关规定:“对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企业实际购房、租赁情况对购房总价的5%或三年期租金的1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现将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由区内孵化器、加速器培育的毕业企业,经市、区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实际入孵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注:毕业企业需搬离原孵化器或加速器方能享受政策补贴。

二、扶持标准

对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企业实际购房、租赁情况对购房总价的5%或三年期租金的1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通过政策申报平台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科技创业企业孵化(加速)协议;

(二)房产的购置(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实际发生房屋购置(租赁)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满足政策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经市级备案的毕业企业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企业至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提交申报(http://kjzc.shmh.gov.cn/KJZC/ApplyHome?ParentID=5070)。

五、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2日―5月20日

六、咨询、联系方式

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丁嘉楠、陈莹华  64986069

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刘明   13816070542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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