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闵行区科创孵化载体考核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10

闵科委20202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科创孵化载体的建设,提升载体服务科创企业能力,优化本区创新创业环境,现根据《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开展2020年闵行区科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且在2019年度实际运营满6个月以上的区内科创孵化载体。

二、考核内容

(一)一票否决指标

1、科创孵化载体考核材料的不真实、不准确;

2、存在偷税漏税、商业贿赂、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重大诚信记录;

3、众创空间实际入驻在孵企业不超过10家,孵化器实际入驻在孵企业不超过15家;

4、在孵企业的面积(含公共面积)未达实际备案面积的60%以上。

以上指标满足其中之一,即给予一票否决,不得享受政策扶持。

(二)服务能力指标

主要指企业成长档案记录完整性、载体开展科创服务活动情况、引入科技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情况、在孵企业获得区级以上科技项目支持数量、配套投资基金设立情况及投资情况、获得科技履约贷、微贷通和闵行区科技创业公益基金企业数。

(三)孵化绩效指标

主要指预孵化项目当年度成立公司数、当年度新增在孵企业数占比、新增符合毕业标准企业数、当年申请知识产权在孵企业占比、单位面积实际入驻企业营税收贡献情况、载体专业集聚度、实际入驻的优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过500万企业)等。

(四)特色亮点

主要指载体自身运营状况、特色亮点服务及对区域产业发展促进作用等。

(五)加分项

20202-3月抗击疫情科创载体免租情况。

三、考核重点

1、以闵行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系统数据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重点以2019年度各载体日常数据及材料填报内容为准,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2、采取系统核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孵化器管理系统内各项重要数据,对各孵化载体逐家进行现场走访与核查,重点对公共空间、孵化协议、房租合同、租金发票等关键附件缺失或模糊不清项进行核实并做好核查记录。

3、根据科创载体评价指标体系,梳理并汇总各载体的实际情况,供评审专家参考。

四、考核流程

各科创载体进行系统数据、材料填报(202036日前)→系统+现场材料核查(39-20日)→梳理汇总、专家评审(3月下旬)。

各科创孵化载体联络员将根据考核方案,落实考核核查机制,确保年度考核按要求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五、评价及应用

1、评估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按实际得分排名,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0%-45%的为优良。根据科技政策,按考核评定的等次直接给予50-200万的服务绩效补贴。

2、抽查过程中如发现考核资料弄虚作假,将直接视为本次考核不合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区级政策扶持。

3、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区级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不予推荐参加市级孵化载体考核。

附件: 12019年度闵行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指标

      附件1:2019年度闵行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指标.pdf

22019年度闵行科技企业众创空间考核指标

附件2:2019年度闵行科技企业众创空间考核指标.pdf

3、闵行区科创孵化载体现场核查记录单

附件3:闵行区科创孵化载体现场核查记录单.pdf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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