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0-29
闵科委〔2019〕4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300号》和《闵行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意见》(闵府发〔2015〕26号)要求,今年区创新服务中心通过对区内孵化器开展绩效考核,并对所有孵化器实地走访核查后,在核实孵化空间面积、在孵企业数量和孵化服务等情况的基础上,对标国家级孵化器认定条件,发现区内国家级孵化器存在如下问题:
一、孵化器实际孵化场地、面积等有些未能达到科技部要求,有些出现变更情况,未及时提交市里区里进行备案(参考《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300号》第十五条)。
二、孵化器内部分入驻企业不满足在孵企业标准,在孵企业数量不达标(《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300号》第二章第七条及第八条)。
三、孵化器申报的在孵企业注册地址不在孵化器备案空间内(注册在外区或者在大园区范围内)。
四、拥有有效知识产权在孵企业占比不足。
五、在孵企业专业领域集聚度不够。
六、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比不足。
在走访核查及政策执行中,还发现孵化器自身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一、苗圃项目无预孵化协议、在孵企业无孵化协议及房租合同,有些项目预孵化协议及孵化协议混乱。
二、孵化器内孵化协议和租赁合同日期及金额随意涂改,缺失签名、企业公章或骑缝章等关键要素。
请区内各国家级孵化器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300号》及《2019年国家级孵化器申报书》要求,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送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丁嘉楠、陈莹华
联系电话:64986069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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