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市级“大零号湾”专项政策“支持科技企业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29
根据《关于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4〕7号)以及《“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闵科合〔2025〕12号)相关要求,闵行区科委现组织开展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项支持政策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支持科技企业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高质量科技成果,分阶段给予不超过科技成果转化费用50%、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企业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高质量科技成果,根据评估结果,分阶段给予不超过科技成果转化费用50%、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注册、纳税、实际经营在“大零号湾”区域(北至S32申嘉湖高速,西至沪闵路,东至虹梅南路,南至黄浦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1、申报单位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2、申报项目须符合闵行区主导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和“大零号湾”产业发展方向,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执行期不超过3年;3、申报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1、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闵企连廊(https://zcpt.shmh.gov.cn/),点击“政策超市”,搜索“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进行申报。(1)“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下载模板填报后上传)(4)项目承担单位近两年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项目实施场地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覆盖项目周期租赁合同);(8)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技术转让或有权自主转化的证明等);(9)科技成果技术先进性的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已形成产品(样品)的需提供技术性能检测报告;(10)已承担国家或地方项目与申报项目类似的,需提供已承担国家或地方项目任务书等材料;(11)项目单位承诺书(申报主体对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未获得其他市、区财政资金资助的承诺);(12)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及荣誉奖项等)。3、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2月28日下午16:00。1、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闵行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专项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