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杨浦区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及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8-2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建立本区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补偿机制,依据《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23〕11号),区科委研究制定了《杨浦区科技企业创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及相关工作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杨浦区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杨浦区内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申报企业为注册在杨浦区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扶持标准


(一)扶持方式


为营造杨浦创新创业大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本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


(二)支持标准


1.投保人:为大学科技园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其先行为企业进行投保,后向市、区两级申请扶持补贴。市区两级财政按50%:50%比例提供全额保费补贴。


2.被保险人:须是在大学科技园或科技企业孵化器(投保人)内存续1年及以上,投保日前2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合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入驻企业(分别按户管或孵化协议方式确认)。


3.实际受益人:为保险起保日前连续在被保险企业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本企业创业者,由被保险企业在投保时指定或由被保险企业法人在发生理赔时指定。


4.保障范围:保险期限1年。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企业或被保企业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或被保企业首次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或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被保企业在保险合同届满后3年内完成工商及税务注销后,保险公司根据保单约定赔偿被保企业的3名创业者每人6个月6000元/月的生活补助和社保补助,共计36000元/人。


5.保险补贴:每户被保险企业每年可申请补贴的投保不超过3人,保费标准为300元/人/年。


三、申请及拨付流程


纳入范围的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投保工作,并根据沪科〔2023〕186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保费补贴申报。


待上海市科委向社会公示补贴结果清单后,由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将投保相关材料报送至区科委,经区科委受理审核后,按照区促进产业发展资金拨付流程执行。


四、受理方式


1.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符合要求的申请主体,应在上海市科委向社会公示补贴结果清单后的1个月内向区科委申报保费补贴。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675329


特此通知。


上海市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建立本区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补偿机制,依据《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23〕11号),区科委研究制定了《杨浦区科技企业创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及相关工作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杨浦区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杨浦区内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申报企业为注册在杨浦区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扶持标准


(一)扶持方式


为营造杨浦创新创业大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本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


(二)支持标准


1.投保人:为大学科技园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其先行为企业进行投保,后向市、区两级申请扶持补贴。市区两级财政按50%:50%比例提供全额保费补贴。


2.被保险人:须是在大学科技园或科技企业孵化器(投保人)内存续1年及以上,投保日前2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合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入驻企业(分别按户管或孵化协议方式确认)。


3.实际受益人:为保险起保日前连续在被保险企业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本企业创业者,由被保险企业在投保时指定或由被保险企业法人在发生理赔时指定。


4.保障范围:保险期限1年。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企业或被保企业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或被保企业首次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或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被保企业在保险合同届满后3年内完成工商及税务注销后,保险公司根据保单约定赔偿被保企业的3名创业者每人6个月6000元/月的生活补助和社保补助,共计36000元/人。


5.保险补贴:每户被保险企业每年可申请补贴的投保不超过3人,保费标准为300元/人/年。


三、申请及拨付流程


纳入范围的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投保工作,并根据沪科〔2023〕186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保费补贴申报。


待上海市科委向社会公示补贴结果清单后,由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将投保相关材料报送至区科委,经区科委受理审核后,按照区促进产业发展资金拨付流程执行。


四、受理方式


1.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符合要求的申请主体,应在上海市科委向社会公示补贴结果清单后的1个月内向区科委申报保费补贴。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675329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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