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09
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杨质奖审办〔2018〕1号
关于开展首届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和《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杨浦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设立“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以下简称质量创新奖),作为区政府最高质量荣誉奖项,主要表彰奖励在质量管理、质量创新和经营绩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现就首届质量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18年4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在本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质量相关工作,为杨浦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详见《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组织申报表》(附件2)。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相关资格(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质量工作中取得实效的实例、数据等内容,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二)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个人申报表》(附件3)。
2.个人概述。内容根据DB31/T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C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3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三)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申报表、概述、自我评价报告)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组织或个人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其中证实性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或个人应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道镇。其中,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以备核实。
(二)推荐。相关主管部门或街道镇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把关,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送杨浦区质量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资格审查。评审办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主管部门、各街道镇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早做好创奖组织和个人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
(二)有关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杨浦区政府官网(http://www.shyp.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询获取。
(三)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811室
邮政编码:200082
联 系 人:李骅 张婷婷
联系电话:25031137 55899956(传真)
电子邮箱:ypzbk2017@163.com
附件:1、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组织申报表
3、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个人申报表
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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