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7-27

各单位:

根据《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因此,杨浦区商务委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进行评价。现将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和方式

此次评价涉及15家企业(见附件1),以书面材料集中审查为主,评价复核过程中,可以要求企业对相关情况进行陈述、答辩或者进行实地考察(另行通知)。集中评价时间为827-831日,评价审核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自书面评价材料递交截止日起算。

二、评价材料和要求

递交书面材料于2018726-8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为82517:30,递交地点为宁国路1211012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ypjjyx@126.com邮箱。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1、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2、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经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未按时递交评价材料的,撤销其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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