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29
近日,杨浦区高技能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发布《杨浦区第十批高技能拔尖人才评选通知》,将开展杨浦区第十批高技能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快快了解一下吧!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一)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放宽年龄。(已获评两届的拔尖人才一般不再参选)
(二)注册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及对我区社会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均可参加评选,不受国籍、户籍、身份、学历限制。
二、选拔条件
申报者具有或相当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申请人主要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以近5年内为主。)
品德素质优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方针政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专业贡献重大:
具有技术革新成果,发明创造,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团队效应突出:
热心指导带教团队成员,在培养技师、高级工等技能人才、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培养和带动人才团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引领作用显著: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在本区、本市、乃至全国范围内起到良好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发展潜力较大:
在所从事领域具有绝技绝活及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推荐举荐(7月15日以前)
1.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优秀人才选拔条件,提出推荐人选。
2.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由3名及以上高技能领域专家联名举荐或由技师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举荐。专家或社会团体推荐需填写《推荐表》作为附件材料报送该人员所在单位。
3.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技能人才,可通过自荐向本单位申报参加选拔。
个人或单位填写《杨浦区第十批拔尖人才申报表》(1式3份及电子版,单位盖章),申报附件材料复印件(1式2份及电子版)(单位盖骑缝章)及附件材料原件,诚信承诺书(1式1份),报送高技能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个人自荐应经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审核认可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材料初审(7月16日— 7月30日)
对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人员。
(三)专家评审(8月1日—8月31日)
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差额面试评审,确定最终推选人员。
(四)调查审核(9月1日— 9月30日)
区人才办在汇总各平台候选人选名单后,通过纪委、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和征信等信息平台对人选及所在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形成建议人选名单。
(五)批准确定(11月底前)
将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通过杨浦人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最终确定“杨浦区第十批拔尖人才”名单。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召开人才工作大会,进行表彰。
四、奖励待遇
第十批杨浦区拔尖人才管理期限为三年,按照《杨浦区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享受拔尖人才相关待遇。
五、表格下载
有关详细参评材料表格请登录
“杨浦人才网”(http://www.yangpuhr.com/)进行下载。
受理地址:惠民路800号1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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