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0-08
虹商务〔2021〕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虹商务〔2016〕4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虹商务〔2021〕9号)的规定,经审核评价,现将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通过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共16家。其中,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结果为合格;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
未通过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有2家。上海安保设备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撤销其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未提交评价材料的共4家。上海万方博通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技术中心未提交评价材料,撤销其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作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再具备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通过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企业名单
2.2021年度撤销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名单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1.虹商务[2021]30号附件1:2021年度通过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企业名单.doc2.虹商务[2021]30号附件2:2021年度撤销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名单.doc | ||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