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建立虹口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1-10

虹人社〔2018〕96号

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行业企业中开展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1〕17号)以及《关于虹口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扶持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虹人社规〔2018〕1号)规定,在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结果审议、社会公示等环节,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本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的相关条件,批准并授予“虹口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人才基地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具体实施项目以申报审核内容为准。

请按照经审核的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本行业、本企业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推动本区高技能人才工作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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