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虹口领军人才、虹口拔尖人才选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虹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2-29

虹人社〔2021〕55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英才汇聚的创新“强磁场”,做好虹口领军人才、虹口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虹口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选拔一批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的优秀人才,全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之地,为谱写虹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新篇章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选拔名额

拟在科技、金融、航运、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现代商贸与低碳环保、社会治理与法律服务、城市建设、高技能等领域选拔10名左右虹口领军人才、40名左右虹口拔尖人才。

三、选拔条件及范围

领军拔尖人才应符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等基本条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宽广的视野及创新和前沿思维,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代表性。

(二)在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

(三)能够在国际或国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带领团队取得杰出成绩,享有较高声誉,取得显著的区域经济社会效益。

(四)具有战略眼光和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率领科研、生产和经营团队,实现战略目标,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单位成长发展发挥关键作用。

(五)在创新创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具有高科技含量,创新研发后劲足,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得到市场认同。

同时,领军拔尖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军拔尖人才需为全职在虹口区单位工作的人员,如在当选后3年内,单位注册地迁离虹口,或当选人员离职不再在虹口区单位工作,需根据当选后在虹口单位工作年限,折算比例返还相关费用。已入选国家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获得上海领军人才、虹口杰出人才、虹口领军人才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选拔。

四、选拔领域

参照和对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选拔推荐工作拟设立10个平台。各平台由相关部、委、办、局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技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科委负责,承担从事各领域科学研究、应用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金融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金融局负责,承担金融等相关行业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三)航运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投促办负责,承担航运等相关行业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教育卫生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教育局、区卫健委负责,承担从事各类教育工作和高端人才培养,及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和临床研究的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五)文化体育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文旅局、区体育局负责,承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音乐艺术、文化产业、创新创意,及从事体育比赛、体育训练、体育教育等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六)现代商贸与低碳环保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商务委负责,承担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企业经营创新和低碳环保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七)社会治理与法律服务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负责,承担基层党建、社会工作、法律等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八)城市建设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建管委、区房管局负责,承担城市建设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九)高技能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区人社局负责,承担高技能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十)其他。根据报名推荐情况适当安排。对于上述领域外的优秀人才,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进行申报。

五、推荐途径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优秀人才选拔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并根据人选专业领域向相关平台推荐。

(二)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相关学科或领域两位以上的专家可举荐优秀人才,举荐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2.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以举荐在各自的学术和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人才参加选拔。

(三)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参加本单位虹口领军人才、虹口拔尖人才选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平台广泛发动和鼓励本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积极踊跃地参加优秀人才选拔申报工作。同时,对申报对象要严格把关,确保优秀人才队伍的高素质和高水平。

(二)健全评价机制

各平台建立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遴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申报人数情况,原则上至少5名,其中部门领导1名,市级机关相关处室领导1-2名,行业内知名专家2-3名),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

(三)改进评价方法

各平台要创造条件,在书面材料审核的基础上,通过“打擂台”、答辩、路演等方式,实现评审专家与申报者的“面对面”互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平台的评审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1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

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和驻区单位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深入宣传、组织发动、排摸推荐工作。

(二)推荐举荐(2021年12月下旬)

1.个人或单位填写《虹口优秀人才申报表》,连同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各平台受理点,并由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2022年1月1日前,各平台提交评审方案(包括遴选工作委员会组成情况、选拔工作安排等)至区人社局。

(三)平台初审(2021年12月下旬—2022年1月上旬)

各平台按照要求对申报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人选并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送至区人社局。

(四)平台选拔(2022年1月中旬—2月中旬)

区人社局审核推荐人选名单后,将进入选拔的名单反馈给各平台。各平台按照要求组织选拔,根据选拔结果提出入选名单并进行排序。各平台负责单位将入选对象的纸质材料、选拔工作综合报告(包括平台申报情况、评审情况等)交区人社局,推荐人选排序名单报分管区领导。

(五)综合汇总(2022年2月下旬—3月下旬)

区人社局在汇总各平台入选名单后,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确定虹口领军拔尖人才建议人选,并通过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和征信等信息平台对建议人选及所在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将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确定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最终确定虹口领军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名单。

(六)成果展示(2022年4月上旬—4月中旬)

入选名单通过公示后,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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